佛山海运货代

公司总部设于深圳,下属有庞大的陆运车队及专业码头仓库,现已在广州、东莞、中山、佛山、上海、宁波、义乌、青岛、香港、福州、厦门等重要港口城市成立了公司。
公司能为客户提供海、陆、空运输及相关环节的一条龙服务,同时为客户优化全套供应链,控制客户的物流成本,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立体化物流服务。

您的选择,是我们最大的动力!您的微笑,是我们最大的欣慰!
您的满意,是我们最终的目的!  一、第三方物流经营人的认定所谓第三方物流(3PL)是相对第一方,即买卖合同中的卖方、运输中的发货人,或第二方即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运输中的收货人而言。他是根据第一方、第二方的委托提供所需要的服务的。因而,在物流业中,除第一方、第二方以外的物流经营人均可称之第三方。尽管整个物流过程中出现众多当事人,但其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非常清楚的,其合同关系:1、第一方与第三方合同当事人;2、第二方与第三方合同当事人;3、第三方与运输、储存、加工、包装、装卸其他合同当事人、4、第一方或第二方与运输、储存、加工、包装、装卸或其他人之间均不存在的合同关系。

  二、第三方物流经营人类与性质现代物流业通常对第三方物流的分类有:1、承运人型,主要是船公司、无船承运人、陆路承运人;2、客户代理人型,相对第一方、第二方而言的第三方,即受第一方、第二方的委托为其提供服务的人;3、仓储经营人型,对客户提供的原料、商品或其他进行储存、加工、装卸的经营人。
引用通告: 我要引用此文章
Tags:
相关日志:
评论: 0 | 引用: 0 | 查看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