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DHL渠道的最新通知

接广州敦豪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广州DHL开始对以下附加费进行征收:
1,更改地址费收取RMB80/票+油
2,超大件附加费RMB200/票+油,由原来的两个条件更新为以下四个条件(单票多件货物此费用不叠加收取):
a,单边超120CM b,单件重量超70KG c,以任何标注方式指出货物禁止堆叠
d,因包装不充分,或者无包装、货物的包装或内容致使托盘上面无法安全堆叠其它托盘或者非托盘货物
3,截件改派服务费收取RMB80/票+U
接香港DHL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征收更改派送地址手续费RMB80/票(不需加燃油附加费),更改地址附加费适用于如下情况:
1.收件人地址的城市、邮编、国家或详细地址信息不正确或不完整,造成货件未能成功派送。
2.收件人已搬离运单上的派送地址、收件人已离开所在的酒店 ,造成货件未能成功派送。
3. 收件人已从运单上收件公司离职,而此公司拒绝签收货件 。
发货人寄运货物前,必须严格审核收件人地址是否正确及完整,否则产生改派地址手续费及改派地址运费(如有)将由发货人承担。请知悉,并相互转告!
引用通告: 我要引用此文章
Tags:
相关日志:
评论: 0 | 引用: 0 | 查看次数: